山西:改革焕发新活力绿色先锋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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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是山西生态建设的中坚力量和生力军,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绿色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2月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我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于2016年1月印发《山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启动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作为全省转型综改重要任务之一,我省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以保护生态、保障民生为目标,严格落实功能定位、林场定性、机构整合、定编定职、财政支持等政策,认真施行“三减三增三加强”改革措施,全面完成了国有林场主体改革任务,实现了林场职工增干劲、林局管理增活力、三晋大地增资源、林草发展增后劲的效果,林场改革步入了林草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创新体制机制综合施策促改革

山西的国有林场始建于19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省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按照山脉水系跨行政区域,陆续组建了关帝山、管涔山、太岳山、中条山、五台山、吕梁山、太行山、黑茶山8个森林经营局和桑干河杨树丰产林实验局,2005年8个森林经营局更名为国有林管理局。同期,也组建了一大批市县国有林场,形成了省、市、县三级管理的国有林场体制机制。到2015年,全省国有林场发展到267个,其中9个省直林局辖147个、市县属120个,共有在职职工10683人,离退休人员5474人。总经营面积4009万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31.5%,有林地面积2406万亩、占全省有林地面积的61.3%,活立木蓄积7893万立方米、占全省活立木蓄积的71.3%。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战略任务,国有林场所承担的生态建设重任与其陈旧的体制机制极不适应,严重阻碍了国有林场的发展。如何充分释放国有林场活力,深挖国有林场潜力,促进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承担起山西生态保护建设的重任,成为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我省根据中央精神,结合山西实际,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各级党委、政府都给予了高度重视,涉及改革的11个市95个县于2017年5月底全部印发了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呼之欲出。

为此,我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力求国有林场体制机制的重大突破。将全省国有林场全部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按从事自然资源保护类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管理;其主要功能全部定位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提供生态公益服务和生态产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省、市、县三级管理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坚持保护优先、适度规模、精简高效、规范管理的原则,优化组织机构、科学整合重组。全省改革后国有林场由267个减至211个,减幅达21%,省直林局业务保障机构由70个减至36个,减幅达49%,国有林场事业人员编制由11717人精减至9086人,减幅达22.5%,实现了林场瘦身、财政减压、管理高效的目标。省直林局设置了12个中心林场和2个国家级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副处级);市县有30个国有林场与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机构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运行机制。

同时,按照原国家林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全省国有林场核定事业编制内管理人员2320人,专业技术人员3122人,骨干技能人员3531人,实现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重大转变,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国有林场改革中,我省全面推进场长负责制和场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实现了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干分离、主副分离,进一步激活国有林场发展动力和活力。建立“收支两条线”机制,严格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加大内部审计力度,试行财务联签制度和公开公示制度,管好用好各项林业改革资金。在强化内部管理的同时,努力活化经营机制,各地逐步试点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与经营机制,国有林场的日常保护、森林消防、造林营林开始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协议的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如太原、阳泉等市率先推出了森林消防服务外包机制。

国有林场改革,不仅需要增强内生动力,也需要完善的资源保护监管体系来护航。2017年3月1日,省人大颁布了《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省政府按照“依法划定、统一管理、严格保护、科学培育、合理利用、分类补偿”的原则,将以国有森林资源为主体和生态区位比较重要的集体公益林,划定永久性生态公益林5600万亩,作为山西的生态底线,予以立法保护,这是精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的要求,也是我省国有林场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在全国属于首创。我省还建立和完善了GPS巡护监管系统,探索互联网++管护机制,实行专职管护人员承包管护责任制,建立起县(场)自查、市(局)复核、省复查的三级联动机制。由于国有林场森林资源集中布局在河流源头、水库周围、风沙前沿和吕梁、太行的生态脆弱区,保护着弥足珍贵的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构成了保障全省生态安全的主体框架,在永久性生态公益林划定和保护中,全省以国有林场现有森林资源为主体,辐射带动周边集体公益林,形成了相对集中、便于保护、规模经营的永久性公益林保护体系。

转变发展方式多管齐下显成效

在国有林场改革中,增面积、增蓄积、增覆盖是核心任务。2017年10月8日,我省印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开展集体公益林委托国有林场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县(区)、省直各林局加强领导、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截至目前,全省国有林场正式签订集体公益林托管协议231万亩,既有效增加了国有林场经营面积,又解决了集体林管理分散、经营能力不强等问题,提升了林地资源的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管理水平。除此以外,大同市将4个市属矿柱林场、朔州市将朔城区西山林场全部纳入本次改革范围,增加国有林经营面积31万亩。黑茶林局创新国土绿化与生态扶贫新机制,把扩容增量的着力点放在合作造林上,把局地融合发展的结合点放在集体公益林托管上。2014年以来,与岚县5年合作造林10万亩,呈现出“大景观布局连片治理、大工程推进万亩连畴,新旧衔接远近呼应,连绵群山层峦叠翠”的喜人景象;2018年以来,与辖区周边的岚县、兴县、神池县、岢岚县,落实集体公益林托管面积43.5万亩,走出了一条以林局带地方、带集体、带群众,工程建设上台阶、林草事业上水平、生态扶贫作贡献的新路子。有政策筑基,营造林方式也随之创新。我省着力推进购买式造林、合作式造林、开发式造林,实施“双百”示范造林和灌木林改培工程,形成了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良好氛围。近年来,省直林区每年完成荒山造林在70万亩以上,占全省造林总任务的近20%,完成森林抚育70万亩以上,占全省任务量的70%以上。2011年-2019年,累计完成荒山造林已达500万亩。五台林局、太行林局、黑茶林局、杨树局的合作造林工程已成为区域造林绿化的地标性工程。与此同时,以保障性苗圃建设为抓手,大力发展种苗工程,截至2019年年底,林区发展苗圃近4万亩,不仅满足了自身造林绿化的需要,而且为区域生态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坚持保护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总原则,积极探索近自然经营森林培育模式,天保二期启动以来,累计完成森林抚育664万亩,森林质量逐步提升,生态功能进一步强化,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美丽林区打下了坚实基础。

作为生态公益性事业单位,各级财政加大了对国有林场的保障力度。省级财政按照“全额算账、收支分开、差额补足、总额不减”的原则,对省直9个林局予以保障。从2016年起,省财政陆续增加预算资金21371万元,省直林区年预算总额达到40427万元,职工工资和社保资金基本得到保障。市县属国有林场,有53个纳入同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有36个为财政全额保障单位,其余14个林场主要依靠天保公益林补偿等专项资金支持。目前,绝大多数林场可以实现收支平衡。全省林场职工人均年收入从2014年的3.8万元提高到2018年的5.6万元,增幅达47%。

有了财政支撑,国有林场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也逐步完善。我省坚持管好用好中央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将2015年以前林场职工欠缴的养老、医疗保险全部补缴补齐。省直9个林局9583名职工全部纳入省级事业社保体系,做到五险一金全覆盖;市县国有林场3339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全部缴纳,解除了国有林场职工的后顾之忧。

改革期间,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从2015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省直林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00万元,并列入“十三五”期间年度财政预算。市县两级政府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要求,将林场道路、饮水安全、管护站点等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以来,我省完成国有林场场部危旧房改造70个,新建维修管护站点56个,省直林局维修林区作业道路560余公里。

改革以来,关帝林局吴城林场、五台林局金岗库林场、古县林场努力推进体制转型、机制创新,大力开展生态建设,发展林业产业,改善民生事业,成功创建成全国十佳林场。至此,我省全国十佳林场已有9个。

瞄准改革目标立足双赢谋发展

国有林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美丽中国的进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引领作用。在高速发展的今天,国有林场需要更多地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弘扬生态文化、促进生态建设、展示林场功能、体现社会责任作为林场工作的主旋律。在主体改革到位之后,省林业和草原局主动谋划,积极为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定方向、定目标。即要对照中央改革方案和省委改革实施方案,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美丽林场”,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提高。对省直林区提出“155651”发展思路和“十精”要

求,创新现代理念,明确发展定位,强化考核管理,巩固改革成果。发挥省直九大林局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省国有林场深化改革和提档升级,把国有林场真正建设成为绿色林场、文化林场、科技林场和智慧林场。“一局联三县”是省林草部门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国有林局与地方各县合作,发挥国有林局在种苗、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与地方各县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打造合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朋友圈”,实现国有林局与地方各县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省直9个林局与30余个县(市、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局县战略合作有助于充分释放生态建设的红利,实现国有林局与地方各县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林草融合发展加快生态修复治理步伐是深化改革的关键一环。我省按照“绿化、彩化、财化”的总思路,努力搞好流域综合治理,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山西样板和林草融合发展的先进模式。重点抓好吕梁、太岳林局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和中条林局中德合作“山西森林可持续经营技术示范林场建设”项目,为全省森林经营摸索路径。太岳林局制定《林草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立足实际,科学界定林草分界线,对海拔2300米以上的林分逐步实施大强度疏伐作业,释放草生长空间,促进高山地表草恢复生长,逐步重现碧草连天胜景。对海拔2300米以下林分,实施以目标树为架构的全林分经营,在提升林分质量的同时,合理布局乔灌草发展空间,加大灌草保护力度,促进形成结构稳定的林草生态系统。

发展以森林康养为主的新型林业生态产业是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我省国有林场发挥森林资源富集、森林景观优美、生态环境独特的优势,对接全省三大旅游板块,融入“夏养山西”战略,发展森林康养产业。重点打造中条历山、太岳七里峪和管涔芦芽山等森林康养基地;搞好太岳林局七里峪国家级森林特色小镇建设试点;搞好关帝林局森林景观康养资源置换造林机制试点,逐步总结经验,完善推广。以森林生态旅游为支撑点,发挥森林公园建设资金的撬动作用,保持森林生态旅游的良好态势;以林下经济为结合点,支持引导林区群众和基层职工发展特色干果、开发经济野果、改良森林水果,从事林菌、林药种植采集业,促进富民惠民和职工增收。

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形象是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我省各市县将国有林场管理提升作为林草工作的重要内容,改革和管理同步落实,同向发力。加强国有林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林业技术技能人才,提高职工基本能力;大力弘扬以艰苦奋斗为核心的林业优秀文化,努力创建文化林场;推广智能化管护和智慧化森林经营,努力提高科技水平,建设智慧林场;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康养、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打造绿色林场。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布局,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维修、道路交通、安全饮水、电网升级改造、清洁供暖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切实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国有林场发展能力。

推进国有林场标准化、建设示范林场,引领带动国有林场改革的全面深化是重要的一步棋。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要在九大林局九杆旗的基础上,创建十大标准化林场。持续推进现代林场建设,实现国有林场提档升级,创新突破。并且把太行林局景尚林场作为建设标准化林场的试点单位,坚持高标准规划和“四场同建”,突出重点,突出特色,构建现代林场发展体系。

深化改革攻坚克难,林草发展任重道远。我省国有林场将认真总结改革的成功经验,探索深化改革的突破路径,推动国有林场建成现代林场、美丽林场,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障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绘就美丽山西底色作出新的贡献。

(文章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