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全面整治客车挂靠经营、全面取消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

  • 时间:
  • 浏览:1257
  • 来源:世界杯买球盘口【中国】官方网站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9〕62号)、《关于加强客运车辆登记管理的通知》(豫公通〔2019〕209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面整治客车挂靠或变相挂靠经营实施方案>和<全面取消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应急管理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于12月12日联合召开全省道路客运安全管理推进工作视频会议。

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厅有关人员,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分管局长及有关人员、公安局分管局长、交警支(大)队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分管运输、安全、执法工作副局长及有关人员,各地800公里以上班线客车20辆以上、营运客车50辆以上的运输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领导分别讲话。

近几年,我省道路客运为广大乘客便捷出行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为深刻汲取教训,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客运车辆登记管理工作,全面整治客车挂靠或变相挂靠经营、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强力整治我省道路客运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是即日起停止审批新增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停止办理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延续经营和车辆更新业务。今年年底,全面取消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

二是大力整治客车挂靠或变相挂靠经营行为,实行公司化经营。2020年6月底前,实现“五统一”(统一车辆产权关系、统一运输生产组织、统一财务收益分配、统一人员劳动关系、统一经营管理责任)。

三是严格客运车辆登记管理。对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的大(中)型客车,在办理注册登记、转入手续、辖区内转移登记时,省辖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车辆使用性质会商机制,并加强协作配合,明确具体流程、办理时间和要求,做好宣传告知工作。

四是严格道路客运企业注册与经营许可,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对申请经营范围包括道路客运的申请人,要履行“双告知”职责,道路客运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五是建立信息互联共享机制。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道路客运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道路客运企业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并加强监管。

六是加强道路客运市场信用监管。开展道路客运企业信用评价,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全面清查“黑车”“黑企业”等违法违规经营现象。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党政机关等不得租用无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车。同时,制定道路客运市场信用监管办法,对存在道路客运安全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会议要求,各地政府对本地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负总责,要认真研究解决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中心存在的问题;摸清辖区内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底数,完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协同监管,提升应急能力,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做好道路客运企业转型发展过程中的引导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和纠纷,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稳定。

来源:猛犸新闻

编辑:陈沛轩

版权归原作,侵权请联系删除